根据相关规定及校学工《关于评定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并研究决定,拟确定上报李佳欣等35名同学的相关材料进行校级评审。
1.评审条件及办法
①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范围为2014-2015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。
② 学习成绩优秀,获得2014-2015年度学校四项单项奖学金之一及以上。
③ 在前两条的基础上,对申请人员四项单项奖学金获得情况进行加权加总排序,总分为12分(含)以上者具有参评资格。各项奖学金加权算法:
学习单项奖学金按照一等奖10分、二等奖8分、三等奖6分取分值;思想、实践及创新和体育奖学金按照一等奖8分、二等奖6分、三等奖4分取分值,最高加权总分不超过30分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/人,一次性发放。
3.公示时间:2015年09月28日至10月02日公示期间,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威尼斯886699学工办直接反映或拨打监督电话。
监督电话: 88803353 袁老师 88802077 单老师
附:威尼斯886699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名单
威尼斯886699
2015年09月28日